关于开展“2020中国物流杰出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10-14 12:59:20
导读:为表彰2020年度物流行业发展的标杆领军企业,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20中国物流杰出企业”推荐评选活动。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在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物流运行延续恢复态势,物流需求结构进一步优化,特别是民生领域物流持续向好。物流市场规模水平持续提升,物流成本稳中有降,成为支撑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前,在我国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在推进物流运行效率提升、行业降本增效、实施数字化与智能化的转型升级过程中,涌现出一批主动适应新形势,坚持创新,引领行业新发展,勇于开拓的行业领军企业。它们积极实施国家战略与政策,开拓国际市场;它们把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企业提质增效的驱动力,不断提升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它们运用大数据和智慧物流技术进行物流模式创新,引领企业抢占行业竞争的制高点;它们积极推进构建高效透明、开放共享、诚实守信的智慧物流新生态体系,成为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持续发展的标杆企业。

为表彰2020年度物流行业发展的标杆领军企业,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20中国物流杰出企业”推荐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 、评选项目

2020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二 、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物流企业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设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

四、评选条件

1.参评企业正常运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企业业绩表现突出,业务增长较快,规模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力明显;

2.参评企业具备领先的商业模式和独特的运营模式,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意义;

3.参评企业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典型性;

4.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评选方法

1.相关组织和媒体推荐、企业自荐

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发布“活动通知”和“申请表”,组织“2020中国物流杰出企业”的推荐、自荐和报送工作(相关组织和媒体推荐、企业自荐)。

2.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初审

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25家候选企业。

3.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20家“2020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4.奖项公布

在“2020(第十八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庞  彪 010-83772506 13522950455

        吴海波 010-83772522 13691150319

        宇  颖 010-83772519 13520360409

传  真:010-83772535

E-mail:153140034@qq.com

    wuhaibo126@126.com

    yuying6868@126.com

八、评选日期

1.2020年9月7日—10月23日为推荐期。

2.2020年10月23日—10月30日为评审期。

 

附件:“2020中国物流杰出企业”评选申请表 

“2020中国物流杰出企业”评选申请表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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