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23个亮点
2015-09-07 02:09:07
导读:9月14日,备受瞩目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终于落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昨天正式发布,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9月14日,备受瞩目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终于落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昨天正式发布,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授权中国经济网发布解读文章,文章梳理了此次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23个亮点。

周放生认为,关于国企改革仅有“顶层设计”是不行的,必须要和基层探索、突破、试错的首创精神相结合。改革中必须鼓励企业大胆探索、突破、试错,否则再好的“顶层设计”也可能始终是设想。

 

周放生表示,目前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包括两个层次,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企业”,未来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将变为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中间增加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且最后层次从国有企业变成国有资本,体现了从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少量的企业也可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意见》明确,这些重要国企也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是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周放生指出,这意味着“三桶油”、“三通讯”也可以改制,之前中石化成品油公司的改制是符合文件精神的。

 

周放生指出,《意见》明确规定党管干部是指上级党组织行使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拥有与股权相匹配的董事的考察提名权,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这样的规定比传统做法有了很大进步,但关键是能否落实,其中传统习惯和既得利益是最大阻碍。

 

周放生强调,如何推进用人制度、薪酬制度、退出制度的双轨制是很大的难题,关系到提高企业活力、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对此可在充分竞争领域企业先行试点,一方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方面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考察提名范围仅限于国有股东提名的董事,不包括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包括总经理全部由董事会选聘,应聘的经营管理者全部为市场身份,即市场选聘、市场考核、市场薪酬、市场退出。全文如下:

 

解读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23个亮点

亮点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

 

亮点二: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亮点三: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亮点四:“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

 

亮点五: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

 

亮点六:“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亮点七: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

 

亮点八:主业处于充分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亮点九: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

 

亮点十: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行股权多元化。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

 

亮点十一:“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

 

亮点十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亮点十三: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亮点十四: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亮点十五: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亮点十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

 

亮点十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亮点十八: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亮点十九: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亮点二十: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亮点二十一:“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亮点二十二: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追究责任。

 

亮点二十三: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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