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支持政策将全面铺开
2013-09-03 03:26:03
导读: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已超过20万家。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2万亿元。可以预见的是,跨境电子商务将进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已超过20万家。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2万亿元。可以预见的是,跨境电子商务将进一步发挥中国制造的产品优势,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营销”和“中国创造”加速转变。

“国务院已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针对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统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的支持政策,10月1日起将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在9月26日召开的商务部电子商务专题发布会上如是说。

这一惠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方面的支持政策,目前正在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5城市试点。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以及支撑保障水平等各方面的完善与提升,可以预见的是,跨境电子商务将进一步发挥中国制造的产品优势,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营销”和“中国创造”加速转变。

快速发展提出新需求

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外贸业态的不断演进,让跨境电子商务成为我国企业寻求海外商机的新选择。

据悉,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已超过20万家。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2万亿元。

跨境电子商务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海关商检等环节也提出了新的需求,“便利、快速、联动”是许多受访企业关注的重点。这样的需求已经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李晋奇告诉记者,商务部在前期深入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趋势以及遇到的瓶颈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积极研究解决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障碍,针对跨境电子商务B2C方式在通关、结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起草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的相关文件。

日前,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意见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纳入海关的出口贸易统计,提出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以及出口检验、收结汇等6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已经在上海、杭州等5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实施,10月1日起将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制度的逐步完善,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带动下,跨境电子商务将进一步发挥中国制造的产品优势,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营销”和“中国创造”加速转变。

处处有商机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整体发展迅速,已经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呈现出网络购物大面积普及、销售规模爆发式增长,传统商业企业加大电子商务转型,电子商务服务业初具规模,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推动电子商务跃上新台阶以及政府引导的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初见成效等诸多特点。

商务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1.3万亿元,同比增长67.5%,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某些一二线城市甚至可以达到9%左右。以北京为例,今年1~7月,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连续6个月超过10%。“到2015年,这一比重可达到15%。”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孙尧说。

此外,在网上进行采购或销售的企业已达32%;2012年B2C交易额占网络零售总额的29.7%,比2011年提高4.4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我国新增网购用户2889万,总数达2.71亿人……一系列数据都体现了网络零售市场爆发的勃勃生机。

除了跨境电商的趋势,姚坚还指出,实体经济和网络经济融合成为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此外,大趋势还包括技术、需求与投资将推动电商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应用将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发展,电子商务将融合物流供应链,营销将向精准化方向发展。“虽然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晚,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但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推动下,我国电子商务将在进一步规范的环境中快速地发展。”姚坚说。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杂志在线| 专题策划| 编委会| 理事会
©2020 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 京ICP备180345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