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继续推动消费回升,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
6月1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后附《通知》全文)。《通知》指出,鼓励各地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结合先建后补、购买服务、直接补助等支持方式,合理加快资金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电商已经成为产业扶贫和消费扶贫的重要平台。据商务部部长钟山介绍,2019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电商扶贫实现了对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当年全国贫困县网络零售额达到2392亿元,同比增长33%。自疫情发生以来,拼多多、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陆续推出各项“助农”补贴和专题促销活动。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也都涉及到农产品电商与快递进村的相关话题。
01.农村电商市场加速扩张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在5月23日上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小组审议中,赵皖平在发言时认为,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业态,对于脱贫攻坚以及乡村振兴,都是大有可为的。他特别提到了现在比较火热的直播带货,“电商直播带货、手机支付以及发达的物流体系,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让因疫情而滞销的各类产品得以进入市场,避免了损失。”赵皖平认为,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技术手段的进步、物流体系的完善,作为新的经济业态,电商行业仍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于乡村振兴会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直播带货因疫情冲击异军突起,“网红”带动的消费流量非常大。在邵志清看来,直播带货是一种营销活动,中西部地区将当地有特色的农副产品,通过网络的方式,经由网红和新平台建立起桥梁和纽带,对接东部地区,实际上是某种意义上的在线新经济,也是新基建推动的一种经济形式。
5月21日,国务院扶贫办和拼多多正式启动“消费扶贫百县直播行动”。拼多多将在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指导下,发挥平台农产品上行优势,选取100个贫困县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根据行动方案,拼多多将在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的指导下,发挥平台聚集效应,由贫困地区市县长带头,组织100场消费扶贫直播大促活动,推进扶贫产品销售。
目前,拼多多市县长助农直播已超100场,覆盖全国20多个省及自治区,超180位市县区主要负责人进入助农直播间带货,推动近100个特色农产区产品加速对接6亿消费者,帮扶农户超过35万户。
目前,以拼多多等新电商平台为代表的农产品上行模式,成为农村电商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并具有融合化、国际化、智能化和品牌化的发展趋势,以全品类、全渠道、线上与线下、产前产中产后、售前售中售后等多渠道、多维度相互融合发展。
此外,“互联网+”助力“一带一路”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国际化将呈现常态化趋势。大量科技信息技术应用在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使农产品电商供应链更加透明化和智能化。随着中国农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中国农产品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品质、品牌服务的加速转型升级,农村电商进入品牌发展阶段。
整体来看,我国农村电商发展仍处于快速增长和扩张期,现有农村市场有待继续开发,农村电商市场规模将会进一步增加,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会持续上升。
02.创新农村电商物流模式
被誉为“瓜果之乡”的新疆具有独特的光、热、水、土等自然条件,种植规模相对较大,葡萄、红枣、核桃、甜瓜、香梨、苹果等,都品质极好,市场声誉上佳。而新疆的好产品要对接全国市场,首要问题就是距离远、物流成本高。
此外,目前国内流通领域还存在“小 、散 、弱”现象,缺乏具有市场领导力的农产品流通品牌,缺少长远经营规划,直接影响了新疆农产品“东进”的效率。部分新疆本地、河南、陕西的商家,小规模地把新疆农产品整车拉到陕西和河南,进行中转分发,这极大降低了成本,但还无法形成规模效应,更没有形成体系化的普惠物流通道。
目前,在建设完善“西货东进”物流链条中,还存在哪些瓶颈呢?
全国政协委员,千喜鹤、禧云国际董事长刘延云:首先,是对接不畅的问题。大量做新疆农产品的商家,缺乏与陕西、河南等地仓储行业的便捷对接通道,对保鲜和运输时间要求极高的生鲜农产品上行,形成梗塞现象;其次,做新疆农产品的商家较为缺乏行业领导者,小、散、弱的现状,难以形成聚合效应、规模效应,增加了物流的交易成本;第三,现代化、信息化的中转仓、前置仓建设成本较高,在出疆农产品物流需求较小而且较为分散的情况下,相关主体不易决定大手笔投资建设。
为推动新疆优质农产品西货东进,刘延云带着《关于建设关键物流节点,推动农产品西货东进建议》提案走进两会会场。
他建议,由政府主导推动,建立新疆各个农产区商家与陕西武功、杨凌、河南郑州等地的物流前置仓、中转仓运营商的需求对接机制,畅通“西货东进”的新通道。此外,他还建议,鼓励和引导更多本地商家走向电商平台,扩大线上销售总额,产生规模效应,通过集合订单,进一步提高中转仓与前置仓的使用效率,降低“西货东进”的物流成本。
比如,拼多多依托创新的“拼农货”模式,解决了传统搜索电商场景下,农货被动等待搜索、销量难以持续的普遍性难题,通过主动向5.85亿消费者呈现“产地直发”优质水果的方式,帮助“小农户”连接“大市场”。拼多多农村电商物流的“农货智能处理系统”+“轻仓储”是解决我国农产品物流链条长、中间环节多和两端收益低的创新物流模式。这种物流模式能有效连接农产品原产地和消费者,整合和升级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电商体系。目前,拼多多正联合物流生态的合作伙伴,探索农产品上行专用电子面单的可行性,尝试对农产品物流与普通包裹做区分,以进一步推动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农产品实现大规模上行。
在政府配套资金方面,刘延云建议引导更多全国性的物流企业,在上述关键物流节点新建、改建现代的中转仓和前置仓,提升“西货东进”的现代物流标准,降低生鲜农产品的损耗,持续增加新疆等西部地区农产品的品质和价格竞争力。
最后,刘延云还建议对出疆东进的农产品包裹与普通包裹做好区分,建设专门的农产品物流干线,减少中转环节,建立“西货东进”的“超短链”和“数字链”。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反向提升新疆农产品的生产端,将新疆率先打造成中国现代特色农业的高地。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会副主委,西南大学副校长温涛:他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运行》提案中温涛提到,发挥“互联网+农平台”作用,统筹物流运输调配。依托各地既有“互联网+农平台”,推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关键农资、特殊时期的物流运输调配。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
财办建〔2020〕4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商务、扶贫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下简称综合示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运用电商发展成果,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立足地区差异及产业特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搭建与县域产业配套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探索大数据、云服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农商旅文娱体跨界融合。
助力扶贫,巩固提升。支持贫困地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克服疫情影响,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基础较好的地区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地方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层层抓好落实。
(二)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示范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电商实现转型升级,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有效畅通,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消费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目标。
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
鼓励各地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结合先建后补、购买服务、直接补助等支持方式,合理加快资金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兼顾工业品下乡,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中央财政资金实行“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物流资源,在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基础上搭载电商快递,逐步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升级,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培育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形成配套生产标准化体系。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内容,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功能。突出服务,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厂房。
(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连锁商超、零售网点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信息化、本地化、连锁化的营销服务网络,搭建与县域产业发展配套、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注重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针对性,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课程。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需求,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细化建设内容和支持标准,鼓励示范县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导向,以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商运营体系为目标,以实际成效为评价标准,在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实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商务、扶贫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有关规定,做好本省示范县长期闲置的中央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工作,可统筹用于支持农村流通领域。
四、申报范围
2020年综合示范在全国范围内择优支持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县,对工作扎实的贫困县和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地区适度倾斜,并加强对典型县的激励支持。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对象应基本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商运营体系,具备较好的产业、人才等基础条件。申报方案须紧扣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水平,围绕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潜力,提高城乡双向流通效率,推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可量化、可考核。
以前年度支持过的示范县可二次申报,需满足资金拨付和项目验收基本完成、工作成效突出等条件。鼓励国贫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申报,优先支持电商扶贫成效显著的国贫县。继续支持西藏自治区以整区推进形式开展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精神,对今年确定的黑龙江省五常市等10个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市不需再行申报,直接纳入综合示范范围。
五、工作程序
(一)提前下达资金和数量。
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支出进度,中央财政于2019年四季度提前下达了2020年综合示范部分专项资金。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采取因素法,综合考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国务院典型激励政策任务,预下达各省示范县数量。因素包括各省农村网络零售额、前期支持数量、资金拨付率、绩效评价得分等指标。
(二)地方组织申报。
结合预算确定情况,各省可按照不超过预下达示范县数量150%的上限组织申报示范县。有关省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愿择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辖区内县级人民政府申报,经评审打分后形成排序名单。前期已完成组织申报程序的省份,可在排序名单基础上进行增补或组织补充申报。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于5月20日前,将县排序名单、评选依据、省级工作方案(见附件2),报三部门。逾期或未按规定报送的,视同自动放弃。
(三)确定示范县和资金拨付。
三部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根据方案得分,结合前期工作情况,核定各省示范县最终数量,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下达资金。各省按照三部门提供数量确定最终示范县,做好政务公开,并于5月31日前,将最终的示范县名单和省级、县级工作方案,以省级人民政府函形式报送三部门。
中央财政资金和绩效目标下达后,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细化绩效目标并分解至相关县;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自评,负责对示范地区进行绩效评价,及时报送示范工作情况,并接受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地工作方案将是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综合示范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协同力度,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出台土地、税费、人才等配套措施,推进政策落地。未摘帽贫困县要坚持扶贫导向,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加快补短板、强弱项、促上行,充分发挥电商在农副产品推销方面的作用。已摘帽贫困县重点是深挖农村电商潜力,巩固脱贫成效,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产业基础较好的县要积极探索农村电商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
(二)健全责任监督机制。省级主管部门是综合示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选择的示范县负责,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资金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明确各类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和验收办法,做好政策的承上启下,组织对示范县开展绩效评价。示范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具体工作负责,要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安排资金和项目,建立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农民受益。
(三)强化工作指导。省级主管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密切跟踪示范地区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存在的问题。省级主管部门应健全日常指导监督机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加强事中管理,重点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落实前期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督促示范县依法依规竞争选择承办单位,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不仅重视项目建设,更要重视项目后期运营和帮扶实效。指导示范县制定有效措施,做好扶贫带贫、产销对接等工作,对脱贫户保持政策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省级主管部门应在部门政府网站推行综合示范政务公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举报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督促示范县人民政府在其门户网站推行综合示范政务公开,及时、全面、集中地公开综合示范实施方案、资金安排、项目内容、决策过程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示范县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的举报监督渠道。督促示范县和承办单位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等材料。指导示范县与项目承办主体达成协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主体,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承办主体的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加快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加强农村电商、产品、消费等数据处理和应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五)加大总结宣传推广力度。各地要善于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调动贫困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贫困地区的电子商务参与度。要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前期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发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地区间的交流与借鉴,增强综合示范辐射效应。
附件:工作方案基本要求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工作方案基本要求
一、前期工作总结
围绕已建立的组织机构、政策体系、做法成效进行总结,同时对前期工作进展、资金进度、责任监督机制、绩效评价及整改情况、电商助农扶贫成效等进行梳理总结,找准工作中不足或问题。前期开展整体推进的省区还需对统筹资金、项目、物流等具体措施、成效和不足进行总结。
二、2020年工作方案
各地工作方案是专家评审和后续复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指导申报县做好方案编制,主要目标要量化、细化,措施可落地,管理可问责,避免大而化之、泛泛而谈。申报县方案应体现差异性:
(一)省级工作方案:
1、申报县排序名单、评审流程和评审指标体系、申报县基本情况和工作目标等。
2、2020年全省农村电商工作目标、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责任监督检查机制、绩效评价及项目验收办法等。
西藏自治区工作方案应紧扣电商扶贫,围绕整区推进,推进资金、项目、物流、服务、产品等的统筹机制,综合示范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举措和目标等。
(二)县级工作方案:
1、基本县情、本地特色产业、农村电商等发展概况。以前年度支持过的示范县还需对前期工作进展、政策机制、绩效评价、扶贫带贫或产销对接成效等进行总结。
2、重点围绕建立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扶持优势产业,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等,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3、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市场化、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具体举措。
国务院典型激励市县工作方案可围绕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电商服务乡村振兴,推广应用数据驱动、智慧物流、大数据、云服务等新思路新举措,有一定创新、超前性。
三、下一步加强管理的工作措施
本省财政专项资金细化支持方向、标准,以及绩效管理和项目验收办法。省级主管部门对示范县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政策措施,省级主管部门和示范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公开专栏(有关信息不得散见于网站)情况。委托专业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等加强日常现场管理的政策措施。推进智慧乡村等大数据应用,提高工作成效和扶贫信息收集水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