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乱”寻根
作者:本刊记者 范云兵      2014-03-06 21:04:07
导读:在各部门利益作祟的背景下,公路“三乱”的治理难上加难。

去年底,河南永城女车主刘温丽在提前购买了罚款“月票”和“年票”的情况下又要被罚款,经多次与执法人员协商无果,一气之下喝下农药,险些丧命。公路“三乱”问题也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早在1994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明确提出坚决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并严肃查处。时至今日,国家对公路“三乱”问题的治理,已经整整二十年。但国家的治理并未有效制止“三乱”,反而是越治越乱。近年来,河南368万元天价过路费、河北13万元天价拖车费、河南女车主服毒等案例,频频见诸报端。

 

大多司机默默忍受

刘温丽服毒事件最早是由有“货车维权第一人”之称的王金伍曝出。王金伍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货车司机在收到罚款单后,有的痛哭流涕,有的生气怒骂,但服毒事件还是极端个案。根据本刊记者了解,去年11月14号,女车主刘温丽和司机郭万里驾驶运载石料的货车,行至永城公路段,因为超载被当地运政和路政执法人员拦下。刘温丽向执法人员出示了此前购买的超限罚款“年票”和“月票”,但他们却被告知,虽然有票,但必须再次罚钱。双方僵持几小时后,情绪激动的刘温丽买来农药喝下。经过抢救,车主刘温丽最终转危为安。

此事发生一个月后,河南省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公布了对“女车主喝农药”一事的调查处理结果,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的7名执法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

王金伍说,大量公路“三乱”现象充斥了公路货运市场,让司机苦不堪言。“以天津宁河县为例,该区域公路三乱已经成为赤裸裸的抢劫。”根据《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查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试行)》,对经检测超限重未超过10%的,给予批评教育后放行。换言之,超载10%以内不进行罚款。但是在天津宁河,即便是超载200公斤,罚两万元、三万元也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在天津宁河县存在这样的顺口溜:货车进了宁河县,如同困在阎王殿,若被路政拦截,半年辛苦被劫。在去年12月份,王金伍向宁河县财政局申请公开宁河交通局罚款的具体数额,但遭到宁河财政局的拒绝。目前,王金伍准备起诉宁河财政局,并在微博上公开寻找代理律师。

“在面对公路三乱时,大部分司机都是选择交纳收费、罚款,并保持沉默。”王金伍说,大多数普通司机法律意识欠缺,也没有申诉途径,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至多是找他帮助维权。以女车主刘温丽为例,她已经准备卖掉两辆货车,以避免可能遭到报复。在王金伍看来,没人敢报复刘温丽,她拿到了很多司机梦寐以求的“执法监督证”,这意味着她在公路上遇到麻烦,可以直接拨通相关领导,但他无法说服刘温丽及其家人。“如果全国1%的司机像我一样维权,可能公路三乱会减少80%。”王金伍说。

王金伍的话在记者的采访中也得到了证实。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副总裁林琛对本刊记者表示,公司在进行干线运输时,经常遇到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但是并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大多数情况下,快捷快递通过在罚款区域内的兄弟公司来解决。当地公司对交警、路政、运管等管理部门比较熟悉,通过他们来解决问题,有可能降低罚款的数额。“我们也会在自己熟悉的区域帮兄弟公司解决问题。”

万家物流董事长范立军也告诉本刊记者,万家主要的配送区域为华东地区,相比于其他区域,华东地区的公路“三乱”问题比较少。“可能是华东地区的执法比较严格,也可能是华东地区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比较轻。”不过,对于公司每年因公路“三乱”支付的资金,范立军并没有统计过,主要是一些运输业务承包给了个体司机。在司机们遇到数额巨大的罚款时,也会向公司进行求助。“其实公司也没什么办法,只能找当地的熟人或者兄弟公司,尽量少缴纳一些费用。少罚一些,我们已经很高兴了。”

面对这种情况,王金伍加大了自己维权的力度。偷拍、偷录了大量证据,并开设培训班,帮助司机进行证据收集。而在刘温丽服毒大约一个月后,王金伍联合3000名司机,在网络上发布了《千余货车司机签名仰望交通部长倾听苦衷(有真相有图片)》,并将公路“三乱”总结为十种表象。“多一份抗争,就多一份对司机权利的保护。”

 

根源在于体制

对于已经有8年维权经历、代理投诉2000多条的王金伍看来,公路“三乱”的根源在于多头管理。目前,公路收费、罚款最主要的机构有交警、路政、运管、城管、收费站等五个部门。这些部门从自己的部门利益出发,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罚款已经成为部门、地方一个主要的收入来源。”

王金伍说,目前全国上路执法的交警协警有100多万,路政、运管等人员的数量也在20~30万之间,但只有一部分人员工资是由财政负担,其余很大一部分由罚款来解决。公路“三乱”让司机们怨声载道,却养活了大量协警、路政和运管人员。曾有媒体报道河南商丘梁园区一段100多公里公路,有200多名执法人员。梁园区交通局局长张剑河解释说,公路局和运管局近2000人,除了领导班子的工资由财政补贴外,两个二级机构人员的收入主要自收自支。正是这种“靠路吃路”的管理体制,让子虚乌有的“违章”“超载”成为这些部门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河南省交通厅一位官员曾当面回应王金伍,路政人员也需要吃饭,如果裁掉他们,他们就会去上访。

因此,这些部门都在制定规章制度,并尽可能提高自己的权限。2004年《道路运输条例》出台,交通部门下属的运管部门成为独立执法主体,罚款权限在10万元以下;2011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出台,原本主要管修路的路政又成为独立的执法主体,罚款权限在3万元以下,2009年“费改税”后无处就业的养路费征稽人员又转做路政。

而这个过程中,各部门依据的法律和处罚标准又互相冲突。王金伍在《千余货车司机签名仰望交通部长倾听苦衷(有真相有图片)》中指出,以对车辆改装为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标准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道路运输条例》的处罚标准为5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同样是超宽、超高、超长,《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最高罚款200元,《公路法》则规定最高罚款3万,后者比前者高出150倍。

王金伍说,司机肯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也要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而这些由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尽可能的考虑了自己的利益,而疏忽了法律的权威性。既然超载是违法的,对超载的管理也有交警、运管、路政等多个部门,执法人员众多,应该深入到货运的源头,直接制止超载。只要超载,就禁止上路,也就不会再有那么多超载现象。“现在的情况是,只要罚款就能上路,执法者的目的是罚,不是管。而货车超载1吨要罚钱,超载10吨也要罚钱,司机为何不超载10吨。以罚代管的方式反而使超载现象变本加厉。”

范立军同样认为,执法部门都有各自的利益,体制的问题不改变,公路“三乱”问题无法根除。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则认为,要治理三乱,政府和企业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一是管理层要规范,不能多头来管理,最好由一个部门管理。二是流通企业、运输企业的管理也要尽可能规范。价格由市场决定,企业都不超载同样可以赚取利润。

王金伍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在进行逐步深入的改革,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收费管理体制已经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这方面的改革能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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